您提出索赔后,VCF所采取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进行初步审核,以确定所有的“具最低要求”的文件都已提交。除了完整的《索赔表》之外,我们还需要以下文件,才能对您的索赔进行更为实质性的审核:
- 《索赔表》签名页(或原VCF 2 《索赔表》中的第四部分的相应部分)
- 附件A--《医疗记录释放授权书》
- 由世界贸易中心健康项目(“WTC”)出具的对您至少有一种身体健康状况获得了治疗认证的《证明信》(VCF将直接联系WTC健康项目以确认您有合资格的经认证的疾病; 但是,若您的认证信很容易拿到,您也可以将您的认证信上传至您的索赔上)
- VCF《政策和程序》第1.6条中所规定的在场证明文件
- VCF 《ACH付款信息表》, 如果您的索赔付款将被存入您的银行账户
- VCF 《客户授权表》,用于将给您的索赔付款存入您律师的银行账户(如果适用)。您的律师将向您提供该表格。
- 附件C — 如果由律师代理,而该律师事务所尚未在VCF有存档的附件C
- 除上述条目以外,已故索赔还需要以下文件:
- 《索赔表》附录A(或旧《索赔表》的附件F),以及
- 《遗产管理证书》和《死亡证明书》
这些表格以及其他可帮助您提出索赔的重要资源,在VCF的《表格和资源》网页上可找到。
如果上述任何文件缺失或不充分,VCF将向您发出 “信息缺失”信函,并将索赔申请置于“待用”状态。VCF在收到所需文件并确认文件充分后,将重新激活您的索赔以便进行审核。
如果在“信息缺失”信函上的日期起六十天内您未提交所需的文件,您的索赔就可能会被拒绝。如果您的索赔被拒绝,您可以在得到必要的文件后修改索赔,VCF就将重新激活您的索赔以便审核。请按照这些说明来提交您的修改。
VCF的索赔审核流程的概述里提供了更多的信息。